4月6日起至5月10日,我市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本次抽查对象为全市相关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及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商业企业。获得“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不列入此次抽查范围。此次抽查的商品种类为米(包括大米、小米、杂粮)、面(包括方便面、挂面)、食用油、调味品等定量包装商品。全部抽样总数不少于100个批次。本次专项抽查由市衡器管理所负责监督抽样和检验任务,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区域监督抽样的组织协调,以及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将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计量条例》等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抽查结果和情况通报将由市质监局统一在媒体上发布。